运营管理部(济南邮区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运营管理部(济南邮区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适用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各地市分公司)近期将启动运营管理部(济南邮区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工作,现在采购前就资质认证要求、产品核心功能技术指标以及团队核心成员的资质业绩等要求进行公示,如果潜在投标人对公告资质内容存疑,可在公告截至时间内,通过受理渠道进行问询。
一、公示关键资质
(一)资质认证要求
1.(废标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废标项)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审合格。(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废标项)供应商须承诺能够提供采购人所需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明确自身适用税率。(提供承诺书)
4.(废标项)供应商及拟派团队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没有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处罚或者律师行业协会惩戒及其他类似不良从业记录等问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废标项)供应商具有本土化服务机构及能力(在济南本地具有或承诺中标后在济南本地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辐射山东的服务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废标项)供应商需提供至少一项近5年企业诉讼案件服务案例。(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及发票复印件)
7.(废标项)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山东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及承诺书)
8.(废标项)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9.(废标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10.(废标项)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提供承诺书)
11.(废标项)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提供承诺书)
12.(废标项)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提供承诺书)
13.(废标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
(二)产品核心技术功能指标要求
序号 |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1 | 服务范围 |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为运营管理部(济南邮区中心)及其“两集中”管理下的所有下属单位,包括济南运营管理部(济南邮区中心)、济南航空邮件处理中心、青岛市邮区中心、潍坊市邮区中心、临沂市邮区中心、济宁市邮区中心,烟台、淄博、枣庄、东营、泰安、威海、日照、莱芜、滨州、德州、聊城、菏泽等18个处理中心。合同签约主体为运营管理部(济南邮区中心)。 |
2 | 服务内容 | 1.为甲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2.协助甲方审查、起草或者修改合同、承诺函、公函、章程等法律文件; 3.协助甲方审查、起草或者修改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4.参与甲方重要事项或法律纠纷的谈判、协调、调解,应甲方要求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 5.协助甲方对员工进行法治宣传,每年提供至少2次、每次3小时的法律合规知识培训; 6.协助甲方办理商标、专利、著作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事务; 7.协助甲方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有关的法律事务; 8.受甲方委托,对交易相对方进行商务资信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9.协助甲方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拟定合规整改方案,配合甲方处理合规风险事件以及与有关部门进行合规沟通; 10.应甲方要求每月为甲方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资讯; 11.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
3 | 服务要求 | 1.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法律服务工作,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按照山东邮政要求通报工作进程,尽最大的努力维护山东邮政的利益。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将避免所有导致山东邮政认为代理其他客户将与对山东邮政的职责发生冲突的情况,在涉及山东邮政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山东邮政同意,不得担任与其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 2.除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况下,本项目服务团队成员应保障7*24小时服务并1小时内响应,能够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传真等随时提供法律服务。根据需要2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 3.对从运营管理部(济南邮区中心)及相关获知的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对运营管理部(济南邮区中心)及相关单位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在服务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本保密义务在服务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5.在服务期间,服务团队成员应并保持稳定。若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人员时,必须提前30日向运营管理部(济南邮区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在获得许可后,方可更换同等级别及以上的合格人员,并做好工作交接,确保不影响法律服务质量,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6.若运营管理部(济南邮区中心)对原服务团队成员服务效果不满意,可随时提出更换要求,律师事务所应及时更换同级别及以上的合格人员,并做好工作交接,确保不影响法律服务质量,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
4 | 律所责任 | 1.律师事务所应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任务。未经运营管理部(济南邮区中心)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任务的全部或部分再委托其他机构。 2. 在协议履约过程中,律师事务所应履行诚实守信原则,不得配合有关单位进行商业贿赂等不当行为,一经发现此类行为,运营管理部(济南邮区中心)有权:(1)终止协议,并要求律师事务所赔偿相应损失;(2)按照邮政企业黑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将律师事务所纳入邮政企业“黑名单”统一管理,并对律师事务所实施全面业务禁入措施。 3.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律师事务所出现不符合运营管理部(济南邮区中心)要求、无正当理由拒绝完成所交付的工作、未经运营管理部(济南邮区中心)允许擅自将工作任务委托其他机构完成、法律服务质量下降或服务效率低下等情况,运营管理部(济南邮区中心)有权单方面终止委托协议,并保留追究其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4.若律师事务所违反相关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运营管理部(济南邮区中心)有权从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
5 | 商务要求 | 1.中标(成交)后在采购人指定的山东省境内邮储银行开立并使用对公结算账户,作为本项目相关资金往来的主要结算账户(若使用前期已开立的符合采购人以上要求的账户,请详细说明账户情况并附相关证明资料)。银行账户开户咨询金融业务部开户专员李老师,联系电话0531-86158192,客户营销中心营销专员宋老师,联系电话0531-86158151)。 2.中标(成交)后积极使用山东邮政的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引荐办理邮储银行公户、贷款,存款、保险、理财,代发工资、商户结算等)、寄递业务或集邮业务等业务。 |
二、公示起止时间
2026年10月27日至29日
三、公告受理渠道
项目公告受理邮箱:jnyqzxj0531@163.com
项目公告受理电话:0531-66565279
备注:如需提交详细问询信息的,请填写附件1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公告受理邮箱。
附件1: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问询函
运营管理部(济南邮区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问询函 | |
厂商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邮箱: |
详细情况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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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此处应加盖公章) | |
